北京
分3档,“12元”是上限
北京向KTV经营场所收取版权使用费将采取高、中、低三档收费标准,并有望从明年年初起执行。昨天,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如上表述。
王野霏表示,本市的卡拉OK版权收费实施细则正在草拟过程中,初稿已经完成。按照计划,在执行收费的具体过程中,将以国家版权局公告的12元/包房/天为收费上限,同时设定中线和下限共三档收费标准。王野霏表示,三档收费标准的具体数额已经确定,但目前不能公布,“我们希望收费能慎重进行,在和各方就这个实施细则达成一致以后才能公布实施。希望在明年年初正式出台。” 据北京晨报
上海
坚持每间包房每天1元
就广州拒绝接受卡拉OK版权费标准一事,上海市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接受记者采访时称,在法律主体问题未解决之前,对于任何强行在上海地区上门开展收费的“不合法行为”,该协会将采取法律途径等多种不同方式坚决抵制。
朱南重申上海行业协会公开提出的“十点意见”,“我们仍然对收费主体的合理合法性表示质疑,实际上就是不承认目前的收费主体。”他说,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现正处于筹备阶段,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,在未完成登记获得国家民政部批准的情况下,尚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,不能进行包括制定收费标准及开展收费等相关活动。朱南说,上海尚无KTV企业收到交费通知。对于国家版权局公布的12元收费标准,朱南重申,该协会坚持“每间包房每天1元”。 据东方早报
郑州
尚未开征卡拉OK版权费
郑州市版权局一位工作人员昨天告诉记者,他们只对版权贸易中发生的争端进行调查和处理,国家版权局目前还没有给他们发任何关于版权费的通知,“国家版权局确定的版权费,是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(筹)来具体执行,现在郑州还没有这个协会。”
不过,对广州行业协会的声明,这位工作人员认为很可笑,“免费使用了这么多年,他们当然会起来反对,不过让他们主动去跟版权所有人交钱使用,也不太可能,所以应该有部门有协会来做这个事情。” 据郑州晚报
南京
歌协叫板国家版权局
早在9月12日,南京市歌舞厅协会向社会公开表示,国家版权局制定的收费标准太高,让他们无法承受,并表示按照南京市卡拉OK企业的经营现状,0.2元/包房/天的收费才比较合理。
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旭东表示,卡拉OK版权费属于民事收费行为,根本没有什么标准可言,“完全不必被这12元吓倒。”
“我国的音乐著作权是有有效期的。”汪旭东说,著作人死后50年,便宣告著作权过保护期,是不需要支付版权使用费的。由于MV音乐形式掺杂了词曲著作权、录音录像著作权、摄像著作权,很难判断如何支付版权使用费。 据南京晨报